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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等三家社会团体作出限期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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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等三家社会团体作出限期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

时间: 2017-01-13 16:15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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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依法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和中国投资协会分别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停止活动2个月和停止活动1个月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设立的“中国国家工美协会”“中国好京剧企业家联合会”“北京灯谜协会”“中华彭祖文化研究促进会”“中华道医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反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关于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规定。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违规设立“瑜伽行业工作委员会”“县区教育专业委员会”“青少年足球工作委员会”“营地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和对分支机构疏于管理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该会主动采取整改措施,撤销了部分分支机构,关闭了有关网站。

中国投资协会出具《关于同意担任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同意担任“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该行为违反了《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了该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调查过程中,该会主动采取整改措施,解除了主管关系。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五)项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后,社会团体的活力进一步增加,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数量明显上升,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团体疏于对分支机构的设立及活动的规范管理,致使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呈多发态势。如分支机构以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开展活动不使用规范的全称;违规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社会团体向所属分支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等。民政部将针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力度,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切实维护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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